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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1-19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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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31115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元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及时主动公开。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53条(其中官方网站发布信息1373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17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909条,抖音发布69条,今日头条发布4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编制发布局政务公开指南,提供申请渠道。同时,严格按照提出申请、申请受理、申请处理的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共收到1个自然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要求在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协调推进。

2.明确专人负责。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建立完善的管理办法和编审流程规范,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工作透明度。明确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依据、主体、时限、渠道及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时效及时、渠道畅通。

3.严格保密审查。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所有公开的信息,都严格按照“谁产生谁公开、谁主管谁公开、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行“三审”制度,严格“先审批,后公开”,未经审批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维护好官方微博、微信、抖音、今日头条客户端、局官方网站“三微一端一网”的新媒体大矩阵。

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信息公开等6个子栏目。并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子栏目中,覆盖了监管执法、三大环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13方面的具体内容。创新开设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干部纪律作风整顿”等专题专栏。

开设“书记/局长信箱”等互动交流平台,网民可通过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提交信息问题。截至12月31日,门户网站已办理留言回复53条,开展调查问卷2次。官方微博和抖音受理投诉举报咨询12件。

(五)强化监督保障。

1.印发《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职责,规范各项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公开流程,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2.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保密规定、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准确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1

0

3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个别专栏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2年将从以下方面改进:

一是进一步强化举措,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将市场监管与政务公开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为公众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力度。完善网站、新媒体栏目信息保障和监督提醒机制,切实发挥政务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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