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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大型商场推行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

日期: 2020-07-29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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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努力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激发市场消费潜力活力,促进居民消费能力稳步提升,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实施方案(2020-2021)》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于近日联合印发《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并在全市大型商场内推行。

该制度规定,消费者在施行先行赔付机制的商城消费时,如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投诉至商城消费维权服务站,经服务站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定双方责任后,商城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商城消费维权服务站负责承担退货、换货、修理或在商城“先行赔付”基金中给予消费者现金赔付,然后商场消费维权服务站向经营者追偿。

作为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举措之一的先行赔付机制的推行,将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快速、高效处置消费者诉求,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商场和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共同营造我市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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