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燃气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案
2024年2月20日,昭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按照“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的安排部署,对昭化区某燃气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在当事人的智慧气瓶安全追溯系统中随机抽查,发现部分液化石油气瓶仅有充装登记,无充前检查、充后复检等记录。经调查,当事人虽制定有气瓶安全操作规程,但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6月19日,昭化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复合肥料案
2024年3月14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四川省化工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对昭化区某公司销售的复合肥料进行随机监督抽查。该复合肥料经抽样检验,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项目不符合GB/T15063-2020复合肥料标准,依据《四川省复肥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9月10日,昭化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55.80元、罚款1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主办单位: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4
蜀ICP备2021017977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82号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