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案件牵头办。充分发挥药品监管股室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领域业务“权威”作用,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案源,做到既监管又办案,并将案件办成样版式案件,以典型案例指引规范执法。(2)普通案件协助办。对基层所在药品类普通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药品监管股室专业人员及时介入,进行业务指导和协助,在实践中互学互助互促,使案件查办及时、有效、准确。(3)重点案件联合办。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或查办中发现涉及多部门管辖的问题,打破部门界限,会同县检察院、县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变“各自为政”为“协同发力”,一举攻破大案要案。(4)建章立制源头办。完善线索移交和案件查办通报制度,通过分析案件办理情况,精准研判药品案件信息,深挖苗头隐患,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避免案件范围扩大化,真正实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目的。今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共开展药械化专项执法行动16次、联合执法4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7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件。(县市场监管局 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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