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前夕,为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粽子、餐饮食品、蛋制品、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等9大类食品83批次样品,检出3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剑阁县、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合格-2023年第2号食品抽检信息
3.不合格-2023年第2号食品抽检信息
4.不合格项目解读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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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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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合格-2023年第2号食品抽检信息.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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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不合格-2023年第2号食品抽检信息.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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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不合格项目解读.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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