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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多措并举宣贯《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

日期: 2021-11-22 来源: 质量发展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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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为促进《条例》落地落实,广元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对《条例》进行全面深入解读,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将质量促进工作纳入年终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条例》出台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市政府就宣贯《条例》相关事宜作了专题汇报,市政府对宣贯《条例》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将宣贯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抓实落地,并将《条例》宣贯工作纳入对各县(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二、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多措并举开展《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宣传。

一是制作了《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宣传动漫,依托两微一端、微信群、QQ群、户外广告屏、楼宇商场、广场广告牌等载体,播放《条例》宣传片,加深了民众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

二是市县联动,开展专题学习。联合质量强市成员单位、7个县区,在2021年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区)工作会议、职工大会等各类会议上开展专题集中学习,就《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框架、调整范围、重点条款进行精讲。通过导学解读与原原本本学全文等方式,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运用。

三是线下零距离,集中宣传。结合品牌培育、缺陷产品召回、“消委说质量”等活动,多层次多维度地组织《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镇,共散发宣传资料7000余份;利用“世界计量日”“世界认证认可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活动,在城市中心广场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咨询服务台等多种方式加强《条例》法治宣传,强化企业主体意识和守法意识。

下一步,广元市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细化工作举措,全面推进相关质量促进措施的落地见效,推动质量工作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奠定坚实质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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