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6号)
近期,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10大类食品107批次样品,检出10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检出农残超标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旺苍县、剑阁县、苍溪县、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合格-2021年第16号食品抽检信息
3.不合格-2021年第16号食品抽检信息
4.不合格项目解读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 | |
C:\Users\k\Desktop\2021年第16号\附件1.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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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D%0A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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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sers\k\Desktop\2021年第16号\附件3.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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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sers\k\Desktop\2021年第16号\附件4.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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