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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五查”保特殊食品安全

日期: 2021-09-18 来源: 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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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特殊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特殊食品消费安全,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节前特殊食品专项检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以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为重点种类,以连锁药店、母婴店、月子中心、大中型商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开展专项检查。一查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检查经营类别是否与经营许可证相符,是否存在禁售情形。二查标识标签是否规范标注。检查特殊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是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标签、说明书内容一致;检查有无使用易制消费者误解的食品名称或图文;检查功能声称是否规范;检查有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包装等情形。三查专区是否规范设立。检查是否设立特殊食品专区或专柜,是否与固体饮料、调制乳粉、中药饮等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经营场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消费警示语。四查索证索票查验制度是否规范建立。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建立采购、销售记录台账,并保存至有效期满后6个月;检查经营单位是否索取供货方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其中进口特殊食品还应当具备与进口批次相应的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检查核实保健食品注册或者备案证书与实际是否相符;检查核实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配方注册证书与实际商品是否相符。五查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规范实施。检查经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亮码扫码、测温、督促戴口罩、场所消毒和从业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特殊食品经营单位85家次,责令5家特殊食品混售、未设置警示标语的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强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管,不断增强特殊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特殊食品经营规范要求,筑牢特殊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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