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苍溪:“四项机制”全面保护地理标志产品

苍溪:“四项机制”全面保护地理标志产品

日期: 2021-04-12 来源: 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为加大对“苍溪猕猴桃”“苍溪雪梨”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苍溪县市场监管局制订《苍溪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部门协调联动、地标产品培育、打假维权保护和地理标志退出等四项长效机制,着力提升苍溪地标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助推全县地标产业持续强劲发展。

一是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地标产品标识管理、市场培育维护、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产业发展、产品质量检测以及有关实施地理标志特色产业品牌宣传、培训、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县商务经合局负责地理标志产品营销企业培育发展;县委宣传部负责品牌形象宣传营销公益广告审核发布;县扶贫开发局负责相关领域产业扶持工作。

二是建立地标产品培育机制。认真塑造地标人文内涵,强化与红色文化、人文文化、地域文化等资源融合,围绕猕猴桃、雪梨、川明参、苍溪鳖等公益品牌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更多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营销企业、电商网点和常年从事产品流通的经纪人,吸附更多的农户从事地理标志产品产供销经营,由地标品牌效应辐射带动全县旅游观光及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在营销环节使用地理标志产品标识,必须获准取得地标产品保护注册持有人使用授权许可并接受监督管理,全国范围内从事地标产品营销、流通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相关包装箱印制企业、商标印制企业均可以向地理标志产品主管单位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标识和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并向其主管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每年一申报并授权公示。

三是建立打假维权保护机制。为打击地理标志产品侵权行为,监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包装、运输、存储、冷链、保鲜、销售等各环节,以确保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成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打假维权领导小组,与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有效衔接,健全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12315”“12345”平台作用,建立公益品牌地标专用权保护网络和地标保护体系,健全诚信经营信用等级评价和违法违规失信单位(个人)黑名单制度,利用质量监管、拉网式检查等常规手段,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前沿阵地”的作用,常态化开展了打击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早摘早采和违法违规使用地标标识的执法工作,切实保护了“地标”所有人、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地理标志退出机制。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对未按相应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或者在两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的企业适时推动地理标志退出机制。地标产品产地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产品品质和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使用标志产品超出限定的生产范围和规定时限,地标产品持有人不再具备监督和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其产品的能力,不再具有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提供指导服务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将上报省知识产权促进中心撤销该农产品地理标志获证单位的产品证书,暂停或终止地标产品上市,实施地理标志退出机制,确保地理标志产品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苍溪局 王晓艳)

微信 微博 头条

主办单位: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4 蜀ICP备2021017977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82号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