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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倡议书

日期: 2020-12-18 来源: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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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网络平台、自媒体:

为推进我市“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深度净化网络空间,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广元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我市各网络平台、自媒体发出如下倡议:

一、主动学法守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动学习、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禁止传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识别、防范网络传销的能力,加强行业自律,恪守职业准则,不发布、不传播涉传信息,严格约束、引导入驻商家及各类用户守法合规经营,切断网络传销传播扩散渠道

二、严守经营底线,完善网络传销防范机制增强自我审查意识,加强网站和平台内容管理和审核,定期对网站内涉嫌传销的信息进行清理移除,对发布者进行警告、封号等必要的内部处理,杜绝涉嫌传销信息。加强对涉传用户清理,严禁利用网站、平台从事传销标的展示或宣传,拒绝为传销活动提供广告宣传、信息储存、网络支付等服务业务。

三、参与社会共治,积极配合打击网络传销。在净化网络空间等方面给执法部门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加强微信群、QQ群等内部群组的管理,禁止用户利用上述空间进行传销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关闭并保全证据。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检查及提供相关证据,一旦发现合作方、加盟商、用户的违法违规活动线索及时报告相关执法部门。

四、畅通举报渠道,主动履行宣传教育义务。在网站、平台明显位置建立“网络传销线索举报箱”,设置打击传销专栏,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发布、转载公安和市场监管等执法机关打击网络传销案件、警示提示;宣传党和政府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立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举报传销行为

希望各网络平台、自媒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努力完善有关制度,自觉抵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信息,积极配合执法机关打击传销活动,净化网络环境,为构建网络安全共同体贡献力量。

广元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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