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 告 (第18号)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 告 (第18号)

日期: 2020-02-20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省疫情防控分区分类管理政策和我市当前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除继续保留市域边界、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防疫查验点外,市域内县区之间及市域内设置的其它交通防疫查验点一律取消。村、社区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恢复开放皇泽寺、千佛崖、剑门关—翠云廊、梨博园、鼓城山—七里峡、唐家河、战国木牍文化园、天瞾山、平乐旅游区、明月峡4A级及以上景区;3A级及以下景区恢复开放由县区根据辖区内防疫情况自行决定。

三、乡镇农贸市场一律开业,允许农民群众在场镇沿街摆摊设点,售卖自产农产品。

四、市指挥部第2号公告中要求暂停营业的茶楼、洗浴保健、体育健身、美容保健、游乐场所等5类商业业态中,恢复室外坝坝茶、室外体育、室外游乐场所营业,美甲店允许开业,其他商业业态经营网点已暂停营业的应立即恢复营业。室内营业场所要适当控制人流数量,顾客在酒店大堂用餐时应保持一定的间距。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2月20日11时

微信 微博 头条

主办单位: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4 蜀ICP备2021017977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82号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