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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以赴 抗击疫情】广元市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日报(2月9日)

日期: 2020-02-09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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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13号、14号公告。

这是一个特别的元宵节。战斗在一线的市场监管人,没有和家人团聚,在宾馆酒店,在超市市场,在药房药店,在居民小区,他们始终坚守在岗。

党组书记陈怀乾夜查原工商、食药、质监老旧小区封闭管理和党员应急突击队社区联防联控工作,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树杰,机关党委书记吴建平参与检查。

局长冯治勤带队夜查餐饮单位,督促全面落实严禁聚餐要求。全市检查餐饮单位543户,劝阻群体性聚餐9起184桌。认真落实应急指挥部12号公告,加强元宵节群体性聚餐检查。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三大主体”监管,筑牢疫情期间外卖食品安全屏障。一是外卖平台。督促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疫情期间外卖食品疫情防控8条措施,严格执行入网餐饮服务审查登记、送餐人员(骑手)培训、实体门店督促检查等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制止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同时,严格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积极推行运用“食安封签”,给外卖系上“安全带”。累计检查外卖平台131家次,责令平台下架餐饮信息18条。二是送餐人员。采取“无接触式配送”,即配送员送达后将订单放置小区定点位置,电话或短信通知用户自行前往拿取。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液和消毒酒精等疫情防护用品,每日早晚两次测量体温,并对站点、送餐箱及配送车辆进行全面消毒。三是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购进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明来源畜禽肉。从业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监测,每日对食品加工器具、场所和公共区域全面消毒两次。同时,引导送餐人员错时取餐,不在店内逗留与聚集,不对未佩戴防护口罩的配送人员提供食品及原料。累计检查入网餐饮4000余户,责令整改6户。

与市医保局联合开展疫情期间零售药店履行劝阻责任、实行购买发热和咳嗽药品人员实名登记报告制度,2月8日劝诫348人次。

苍溪县局制定《关于加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婴幼儿和孕产妇用品监管的紧急通知》。累计检查婴幼儿和孕产妇用品经营单位276家,签订防控责任书276份,发出限期责改通知29份,由各网格监管人员跟踪督促整改落实,较好地保护了婴幼儿、孕产妇等易感人群。

剑阁县局对当前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风险和隐患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制订防控“日通报”等具体措施10余条。对辖区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共检查集贸市场187家次、超市437家次、餐饮服务单位2956家次,开展药品、防护用品价格与质量检查585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件。

昭化区局“严把三关” ,全力抓好农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全面禁止摊贩在市场内销售活禽宰杀。严把进货查验,重点查验销售肉类及禽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严把防控宣传,发动乡镇食安员深入村社田间地头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性和危害性,引导农村商贩、乡厨落实防疫规定。截至目前,出动宣传流动车83辆次,劝退农村坝坝宴518 起 9635 桌96350人次。

全市监管系统突出重点,继续采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方式阻击疫情。

加强农贸市场及野生动物市场监管。检查农(集)贸市场120家次,餐饮单位543户,未发现有活禽销售宰杀和野生动物销售,电商平台商户的野生动物交易信息已全部下架或屏蔽。发放张贴宣传资料1700余份,通过LED显示屏宣传疫情防控4500条,新增宣传横幅15条。

加强价格监管和防控医药物质质量监管。检查零售药店294家、医疗机构5家,超市55家,发放提醒告诫函70份。超市和农贸市场肉禽和蔬菜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800余户。其中,检查药械单位299户,超市等食品经营户711户,茶楼89家,娱乐场所35家,洗浴保健31家,体育健身5家,美容保健53家,游乐场所11家。检查餐饮单位543户,单位食堂12个,酒店30户,劝退群体性聚餐9起184桌,累计劝散群体性聚餐12464场次,退餐110623桌。处置舆情3件,受理投诉10件,举报1件,已全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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