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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市场监管局三举措把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防线

日期: 2020-02-10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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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市场监管领域药品疫情防控职责,按照《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9号)》的要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三举措把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防线。

一是广泛宣传政策。在辖区药械监管群、药店微信群发布9号公告,协调各大药店LED显示屏300余块滚动播放防疫知识4000余条次、张贴9号公告近400余份,现场宣传5800余人次,提醒广大市民佩戴口罩出行,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症状后立即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

二是明确主体责任。要求辖区药械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抗病毒类药品、医用口罩、医用酒精等产品的供应保障和价格管控;对购买感冒咳嗽类、退热类药品进行身份信息的详细登记,明确用药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码)、联系电话、患者症状、购买药品名称及数量、患者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接触史等登记内容并每日汇总上报相关部门。截至目前,已统计人员登记信息960余条,上报可疑情况2例(已通报辖区街道办事处处置)。

三是加强巡查检查。截至2月8日,已对全区380余家药店开展巡查,共检查药店(诊所)850余家次,重点检查各药店(诊所)是否存在口罩、酒精、消毒液等物资涨价销售及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处置相关舆情17起,处理防护用品质量价格投诉举报170余件,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防护物资质量价格稳定有序,为消费者提供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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