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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政协八届广元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114号答复的函

来源: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 浏览量:523 发布时间: 2022-08-31 字体: [ ]

杨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餐饮从业者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口罩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我局职责,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相关规定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直接接触顾客入口的食物,部分从业人员要直接面对食客,他们在工作中规范佩戴口罩,不仅有利于防范病毒传播、疾病传染,也会保障食品安全。在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状态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是做好健康监测的重要保障。在GB 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中明确规定“专间和专用操作区内的从业人员操作时,应佩戴清洁的口罩”。新冠疫情发生后,省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于2021年11月12日出台《关于餐饮商贸场所严格佩戴口罩的紧急通知》,要求“处于商场、超市、农产品市场、专业市场、药店、宾馆、茶馆(棋牌室)、旅游景区、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时,以及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必须戴好口罩。同时提示:餐饮商贸场所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根据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我局切实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卫生行为规范管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专项检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根据食品安全“守查保”餐饮服务规范年”要求,结合“春雷行动2022”、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我局深入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一是加强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从业人员规范着装,戴口罩情况,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卫生情况,就餐区是否整洁、餐饮具是否清洗干净等。截至目前共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0856家,对检查发现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从业人员未规范佩戴口罩的通过官微和抖音平台进行曝光,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移送公安查处,起到强大震慑作用。二是按照《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市监办〔2020〕36号)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把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评定等级。

(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重大节假日等开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在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等方式,共计发放7000余份宣传资料,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二是上门开展宣传,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发放张贴疫情防控相关通知公告、文明就餐、健康指南,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让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规范着装、严格佩戴口罩、勤洗手,变为自觉行动,提升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三是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抽考,广泛学习动员,使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知识有了更多了解,有效提高其在常态化疫情形势下严格佩戴口罩的自觉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中只规定了“专间和专用操作区内的从业人员操作时,应佩戴清洁的口罩”,未覆盖整个餐饮服务行业,约束力度不够。

二是餐饮服务量多面广,部分从人员个人素质较差,未认真按照规范及疫情防控要求规范佩戴口罩的情况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面对当前疫情形势,我局将牢固树立“食品工作无小事、确保食品安全是大事”的工作理念,严格贯彻疫情防控工作始终,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持续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监管,强化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和宣贯力度,压实餐饮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联合各部门共同努力,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为底线,执行“四个最严”要求,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得到您的支持。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林1539018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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