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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广元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 浏览量:885 发布时间: 2022-08-31 字体: [ ]

肖晨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消除槟榔制品对未成年人危害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槟榔制品监管现状

槟榔制品很长时间作为一种食品已相对普及,但是存在一定的食用风险隐患,尤其针对未成年人群体,他们普遍心智发育尚未健全,对事物的危害和后果缺乏准确的判断,且容易被新鲜事物吸引,一旦缺乏正确引导很容易由尝试逐步转为成瘾,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最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简称《目录》)里未将“食用槟榔”收录在内,槟榔不再作为食品管理,也不能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槟榔作为食品的生产许可和监管已缺乏依据。2021年9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针对您关于消除槟榔制品对未成年人危害的建议意见,我局对槟榔制品相关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监管。

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今年在“春雷行动2022”、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春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铁拳行动等专项行动中统筹安排对槟榔产品销售情况进行检查。不仅利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更是要将消除槟榔对未成年人的影响纳入常态化监管。具体举措如下:

一是全面加强校园周边地区的槟榔销售监管。在各类专项行动中对792家校园周边经营店开展重点检查,对存在经营槟榔制品的80余家经营店,要求商家下架槟榔制品并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制品,督促商家在店内显眼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槟榔制品不再作为食品销售”“请大家谨慎购买槟榔制品”等警示标语。

二是开展经营户专项培训。利用食品安全培训及日常监督检查向700余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宣传2020年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要求,及“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的规定,并严格监督、积极引导其主动遵守相关规定。

三是清理校园周边槟榔广告。在创文期间组织对65所重点中小学周边及未成年人聚集地区清理是否有发布槟榔广告,及时与广告主沟通,劝导其主动撤除宣传广告和标识。

四是部门联动开展宣传。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卫健部门联动,积极宣传槟榔存在的各类隐患,利用学校的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家长会、家长群等线上线下平台,加大对学生及家长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强化未成年人对槟榔毒害性的认知,从而主动从思想上拒绝“诱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开展综合治理。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持续开展对槟榔制品销售行为的监管,杜绝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制品。

(二)持续开展宣贯引导。要持续加大对校园周边经营主体宣贯引导力度,印发宣传资料、进行销售行为告知,进一步压实经营主体不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制品的行为。加大与教育部门配合,组织进校园宣传活动,与师生联动,强化学生对槟榔制品危害的认知能力。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得到您的支持。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9

(联系人:李林,电话:1539018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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