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要点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1474 发布时间: 2019-07-09 字体: [ ]


2019年,我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省局加强食品抽检监测工作和市委市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树牢底线思维为总体要求,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防控风险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紧依靠业务监管和技术支撑,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及时排查和消除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总体目标

以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省级食品安全抽检、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为基础,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和风险监测为重点,以最严厉、严谨的要求开展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为抓手,以最及时、最广泛的信息公开为桥梁,全面、系统性完成全年抽检监测、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开及风险预警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科学理性消费提供信息保障。探索建立风险预警交流机制、完善信息公布流程和应急处置流程制度、健全管理工作台账,着力提升食品抽检监测工作实效。

二、科学规划,加大抽检监测力度

(一)坚持问题导向和快速实施。紧盯“六个方面”重点风险,即:风险程度高、抽检合格率低、居民消费量大的食品以及“一老一小”食品;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有机污染和非食用物质等群众最为担忧的指标;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和周边等重点区域以及“两大三小”问题;日常检查、既往抽检、节令热销、舆情热点、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2018年抽检监测发现的风险问题和连续2次及以上抽检不合格产品和企业;特色食品、大宗食品、新兴食品潜在风险。今年由于机构改革,我市食品抽检工作启动较晚,任务完成量不足,务必以1031日为节点,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加快进度。省级常规抽检、食用农产品抽检要按月推进实施,市局每月对各县区抽检进度进行统计,每季度对抽检监测任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二)坚持市县协作和广泛覆盖。坚持统一制定抽检计划、统一调度抽检任务、统一规范程序标准、统一数据分析利用,强化市县紧密协作、合理分工、分级实施、各有侧重。“市抽”主要负责除“国抽”“省抽”以外的市内生产企业以及大型批发市场、超市、餐饮企业和既往抽检出现过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品种和项目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县级局重点抓好辖区内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以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注重抽样的科学性、随机性和实效性,力争实现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覆盖所有食品大类、品种和细类,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

(三)坚持专常互补和方式创新。坚持专项抽检与常规抽检、风险监测有机结合、功能互补,多手段主动发现风险隐患,鼓励在抽检方式、方法上开拓创新,深入问题排查。促进快检快筛技术在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等方面的推广运用,完成省局下达快检工作任务,补助工作经费,做好快检产品评价,充分发挥快检便捷、快速的检测优势,推动快检中心、快检车高效运作,迅速排查风险,提高抽检靶向性。

(四)坚持检管结合和科学评价。结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舆情事件、法规制度、质量提升、企业认证等,调度抽检监测任务,针对监管力量较薄弱领域,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坚持抽检监测质量与效能并重,完善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机制,推进评价性抽检与监督抽检分离,客观反映各地食品安全监管基本状况,科学评估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水平,实现监督抽检与评价性抽检双轮驱动。将抽检工作纳入对县区局工作绩效评价内容。

三、注重强化风险预警交流

(五)构建风险治理机制。适应新的监管体制需要,探索建立预警指标体系、预警分析系统、预警发布系统、预警响应系统、和预警再评估系统建设。对抽检监测工作情况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潜在风险隐患,提出风险防控的建议意见,严防严管严控风险隐患,构建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以风险分析为抓手、以风险防控为目标的食品监管模式。强化风险管理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理顺机构职能,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搭建信息平台,形成风险“发现排查、分析研判、管控处置、预警交流”的闭环运行模式。

(六)积极深化研判例会制度。继续深入开展风险研判,不定期开展研判例会,提高研判成果转化利用率,形成有深度、评价精准的研判报告。对研判报告中涉及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责任制管理,明确风险点治理的责任部门及办理时限,努力做到研判一个问题、消除一个隐患。创新研判形式,适时邀请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等参加研判。实现风险信息会商共享,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建议,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七)积极探索预警交流机制。加强基础制度设计,探索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的风险预警交流机制。通过抽检监测、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舆情事件等全面收集风险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召集食品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食品企业等,对风险信息进行评估、会商和研判。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警,利用主流媒体,组织专家主动发声,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警示、风险提示和消费“小贴士”,专业解读部分抽检不合格产品风险问题,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四、提高核查处置工作效能

(八)建立完善管理工作台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抽检限时报告、异议复检、督查督办等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制+责任制”和销号管理。强化督查督办,聚焦抽检监测发现的突出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将不合格(问题)样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县区,督促相关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一时间启动核查处置、第一时间实施防控措施。

(九)强化核查处置规范合法。进一步加强不合格产品复检、异议的办理工作,规范受理、审核以及通报流程。建立完善疑难复杂案件会商研判制度和协调处置机制。推动构建核查处置区域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区域核查处置协调能力。熟练掌握并充分依靠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及时、如实、准确填写核查处置情况。进一步落实风险控制标准化、处置程序规范化、信息公开格式化的工作要求。

(十)强化核查处置“五个到位”。对不合格和问题产品,第一时间启动核查处置程序,控制风险,做到产品下架、召回等控制到位;追根溯源,向农业农村、粮食等部门通报相关食品不合格信息,做到源头追溯到位;排查原因,找准问题所在,做到原因分析到位;落实“最严厉的处罚”,对同一生产企业年内连续发现3批次及以上或连续3年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的,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做到行政处罚到位;推动检管结合,督促问题企业自查自纠,查找不合格原因,拿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十一)强化核查处置督办督查。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和挂牌督办制度,集中督办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曝光行业潜规则,起到查处一件,震慑一批的效果。市局将办理一批核查处置案件,发挥引领作用,逐级落实核查处置任务,推动核查处置工作由考核任务完成数量和速度转变为提高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质量。

五、加大抽检信息公布力度

(十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布流程制度。适应新的市场监管形势和任务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规范》进行信息公开。坚持“公布是常态、不公布是例外”,规范信息公布程序,严格审批程序、稳妥周密、突出实效。坚持定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应公布的监督抽检信息做到100%公布,既要公布抽检不合格信息,更要关注“合格”信息公布;复检不合格或异议不认可的信息也要公布;涉及敏感信息的在核查处置完成后予以公布。

(十三)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布纵深发展。在省局指导下稳妥做好抽检信息公布。市局将对抽检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督促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发挥第三方平台作用,拓展信息公布渠道,与传统媒体、新媒体合作,让媒体成为宣传抽检信息的主阵地。健全抽检信息官网查询方式,为公众查询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十四)进一步推进核查处置信息公布。全面推进核查处置信息公开,市局主要负责公布“国抽”“省抽”任务核查处置信息,县区局主要负责公布市县级任务核查处置信息。严格审核核查处置信息公布内容,充分研判,确保客观、准确、权威。逐级汇总上报核查处置信息公布情况,市局将定期通报各地核查处置信息公布情况,并纳入年终食品安全工作考核。

六、加大信息系统建设力度

(十五)着力推进电子版检验报告。市级食品抽检任务全面实行电子版检验报告,积极推动县级抽检任务逐步实行电子版检验报告,通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传递不合格或问题产品电子版检验报告,领取报告的相关部门要第一时间采取核查处置措施。

(十六)普及实施移动终端抽样。市局承担的“省抽”常规任务全面采取移动终端抽取样品,鼓励市、县级抽检任务推进移动终端抽样,提高抽样工作的严肃性和样品信息录入正确率。

(十七)着力规范抽检数据填报。加强市县两级数据填报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数据填报要求,提高数据填报的规范性、逻辑性、准确性、和时限性;用好用活信息系统,抓好抽检信息的统计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

七、全程督导,加大承检机构管理力度

(十八)加强检验能力建设。加强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检验资源优化整合,鼓励食品检验机构通过食品检验检测的扩项认证。加强承检机构实验室人员培训,提高实验室质量管控能力。鼓励和培育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全市食品抽检监测工作。

(十九)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食品抽检监测人员参加省级或市外组织的以食品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使用、食品安全标准知识等为主的业务培训。同时举办相应培训班,不断提升食品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管理、使用能力和组织实施抽检监测的能力。积极探索建立抽检监测工作秘书处,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二十)加强承检机构考核。加强对承检机构的考核管理和监督,可适时采取抽样、检验过程抽查等方式,促进承检机构质量管理的完善。扩大随机考核和盲样考核的范围,采取不定期盲样考核、留样复测、交叉验证、报告评比、现场抽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对发现问题严重的承检机构,立即终止任务。

八、加强协作,着力提升应急处置实效

(二十一)加强日常工作协作。构建应急联动工作联系方式与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向相关部门(单位)通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预警信息,形成具有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预案和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应急管理人员处置能力和装备应用技能培训,构建动态更新的突发事件应急人才与科技储备平台。

(二十二)加强突发事件协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启动应急协作机制,成立统一的应急指挥机构,领导指挥统一行动,合理调配应急资源和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和协作方式,确保各级各部门及时进入应急状态并有效处置。进一步完善信息交流、事件通报、应急进展情况互通机制,及时创新和共享应急处置中的行动信息、技术资料、技术力量通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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