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肉类产品质量安全,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等四部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广元市食品安全办、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正在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元市辖区内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范围
(一)养殖场(户)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和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问题;未按规定自行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委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处理;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等问题。
(二)屠宰场(户)未落实生猪屠宰全过程质量管控要求;将不可食用的病害畜禽产品、病变淋巴结、病变组织、有害腺体等流入市场和食品生产环节;收购、经营、屠宰病死畜禽问题。
(三)屠宰场(户)、其他单位和个人对畜禽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问题;私屠滥宰行为。
(四)无害化处理场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调包”病死畜禽等问题。
(五)食品生产经营者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未按规定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未按规定查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问题。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问题。
(七)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问题。
(八)肉制品生产加工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问题。
(九)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及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三、受理方式
电话举报: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举报。
邮件举报:
市公安局:
邮箱:1070768102@qq.com
电话:0839-3237957
市农业农村局:
邮箱:527668775@qq.com
电话:0839-3309066
市卫生健康委:
邮箱:18715799362@163.com
电话:0839-3265881
市市场监管局:
邮箱:657213547@qq.com
电话:0839-3263439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鼓励生产经营者举报上、下游环节违法犯罪行为,号召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行业“潜规则”和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为使您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举报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并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广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广元市公安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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