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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供酒”的消费提示

日期: 2024-11-05 来源: 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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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在酒类商品的标签、说明书、包装、广告、宣传物品上印刷或宣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的“特供酒”违法违规制售行为,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如下提示:

一、警惕商家虚假宣传。不法生产经营者通常利用消费者对“特供酒”的好奇心理进行虚假宣传,消费者不要轻信商家关于“特供酒”有渠道特殊、独家供应或品质更高的说法。市场上不存在所谓的“特供酒”,“特供”概念多是商家的营销噱头,冠以“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名义的酒类产品均为假冒伪劣商品。

二、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应到大型商超、专卖店等有合法资质的商家购买酒类商品。购买时应仔细查看酒水的标签信息,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商、配料表等内容。若发现信息缺失、有误或模糊不清,应拒绝购买,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树立正确消费观念。消费者要从观念上破除对“特供”的迷信,提高辨别能力,保持理性消费,不盲目跟风追求所谓的“特供”和“高端”概念,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酒类产品。

四、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后,要及时向商家索取并保留好购物凭证,如果发现市场上存在制售带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类商品行为,或者以“特供酒”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印制商标和产品包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白酒等违法行为,应及时拨打12315、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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