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有关规定,对《广元天麻设施化栽培技术规程》《巴山竹笋用林栽培技术规程》《地理标志产品 米仓山茶栽培技术规程》《地理标志产品 米仓山茶加工技术规程》等四项四川省(广元市)地方标准草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10月22日。
公示期内,对该地方标准草案有不同意见和科学合理建议的单位、组织及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反馈。
联系人:王莉莉,电话:0839-326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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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元天麻设施化栽培技术规程》(草案)
附件2:《巴山竹笋用林栽培技术规程》(草案)
附件3:《地理标志产品 米仓山茶栽培技术规程》(草案)
附件4:《地理标志产品 米仓山茶加工技术规程》(草案)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2日
附件: | |
广元天麻设施化栽培技术规程(草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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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仓山茶栽培技术规程(草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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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仓山茶加工技术规程(草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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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山木竹笋用林栽培技术规程(草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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