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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9-03 来源: 登记注册科(行政审批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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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市监发〔2020〕48号


广 元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广    元    市    公    安    局

广 元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广 元 市 税 务 局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分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0〕9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25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0〕31号)精神,为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一日办结”的通知》(川市监发2020〕2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复制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优化整合企业开办环节,压减开办时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合并环节、压缩时限,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服务功能,推广“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应用,实行企业开办“一门进出、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采集、一网通办、一日办结”,推行企业开办“小时清单”服务模式和证照“一口受理、并联办理”审批服务模式。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其中设立登记(含社保登记)在4个工作小时内办结、公章刻制和首次申领发票并联办理在4个工作小时内办结,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推行免费刻章、免费寄递等举措,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

二、具体措施

(一)完善“一窗通”平台服务功能。加强各部门登记(备案、认证)系统的对接,确保信息在各系统间实时、完整、准确推送、全程留痕(各环节办理时长可量化)、各环节办理结果信息回推,实现企业开办事项全流程网上闭环管理,实现审批不见面。对通过“一窗通”平台申请企业开办的申请人,各部门的基层单位不再要求申请人线下提供纸质材料和身份证明(外资企业、国有企业、有前置许可的除外),不再超出平台填写事项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或身份认证。

(二)优化登记注册环节。各级登记机关要全面履行指导服务和咨询答复职责,积极鼓励和大力引导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登记注册。窗口人员要熟练掌握“一窗通”等登记平台填写要求和基本流程,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及时答复和协调处理申请人的问题,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做好“一次性告知”,在反馈修改意见的同时提供核审人员联系方式,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在4个工作小时内办结。

(三)优化公章刻制环节。共享并认可“一窗通”平台实名认证、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经办人等相关信息,各级公安机关引导印章刻制企业在4个工作小时内完成公章刻制。精简领章环节工作流程和提交材料,满足申请人选择寄递公章的需求。

(四)优化首次申领发票流程。各级税务部门主动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协调配合,采取线上线下融合办理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对于选择领用发票的企业,系统自动完成登记信息确认、实名认证、行业鉴定、税费种认定、发票票种核定等5个涉税事项,向主管税务机关推送“主管科所分配、税控设备初始化发行、发票领用”等待办事项,纳税人可选择大厅领取和邮寄领取两种方式,免费领取UKey版电子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选择的税控设备和发票领取方式做好后续邮寄或大厅发放工作,确保4个工作小时内完成首次申领发票。

(五)优化社保登记环节。共享并认可“一窗通”平台实名认证、营业执照、参保登记信息,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纳入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实现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即可同时填报企业参保、职工参保等信息,无须另行登录其他系统或平台。

(六)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应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继续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积极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区,探索统筹推进电子印章应用管理。

(七)完善线下“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服务。各地要将企业开办的包括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社保等多个部门的受理窗口整合为一个窗口,并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变“多头受理”为“一窗受理”,企业按一份清单要求交齐材料即可在一个窗口领取执照、公章、发票申请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企业开办提速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协调和解决好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工作举措及时有效落实。

(二)加强协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会同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政务服务等部门全力推进企业开办提速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同,狠抓落实,确保企业开办工作各环节无缝对接,与全省同步实现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内办结的目标。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和方式,加大对“一窗通”“营商通”等平台的宣传和引导,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四)做好服务保障。各单位要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强化窗口建设,做实网络运行、办公设备、工作人员、UKEY经费等保障工作。

(五)及时反馈情况。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收集问题和需要,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级部门反馈。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元市公安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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