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剑阁县委常委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剑阁县委常委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日期: 2020-06-09 来源: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6月5日下午,中共剑阁县委十二届第130次常委会议在县委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中共剑阁县委书记、县长张世忠主持,县级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负责人共26人列席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明学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领学并予以解读。

会议指出,《条例》和《办法》是全面贯彻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和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制度创新,全面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化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

         会议要求,一是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让《条例》和《办法》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各级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履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三是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剑阁县局 冯君)
微信 微博 头条

主办单位: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4 蜀ICP备2021017977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82号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