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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日期: 2019-09-25 来源: 广元市人民政府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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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实施方案的政策背景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12号)两个政策文件。

二、起草实施方案把握的基本原则

1.遵循政策要求,确保上级对电梯质量安全的各项要求在广元落地;

2.结合广元实际,因地制宜提出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依法依规明细社会各方电梯责任;

3.立足服务民生,探索推行优化电梯综合管理、综合治理的新模式。

三、实施方案有别于省《实施意见》的地方

本《实施方案》在全面遵循省《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突出广元实际和广元电梯监管实际,细化和补充了一些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细化了异地维保企业的要求。对异地维保企业实行登记备案管理,明确许可资质、作业人员、仪器设备、设立办事场所等方面的要求。

2.细化了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健全完善检验检测质量保证体系,配齐配强技术力量和装备,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内容和定期检验周期,及时安排检验检测。积极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优化检验申报、报告出具、信息查询等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协调检验检测机构推进完善检验检测信息化系统,实现与地方特种设备监管系统的数据交换。

3.细化了电梯使用单位特别是物业服务企业的要求。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电梯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对电梯使用管理事项进行约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承担电梯日常安全管理职责,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及时处置电梯安全问题。

4.补充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有关要求。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严格执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市场化解决方案,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在满足城市规划、消防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业主作为物权所有人的主体作用,依法通过民主协商达成合理可行且兼顾各方利益的电梯增设方案,促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有序稳步推进。稳妥处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风险隐患。

5.补充了电梯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的规定。完善电梯安全评估机制,持续开展在用电梯调查摸底,建立全市无物业管理、无维护保养、无维修资金“三无电梯”及电梯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责任,实行挂牌督办。

6.补充了行业监管部门对电梯实施监督检查的规定。教育、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文化广电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电梯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问题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7.补充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电梯安全服务管理的内容。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和优化“互联网+施工告知”“互联网+使用登记”“互联网+行政许可”“互联网+申报检验”等业务办理,实现网上办理事项全覆盖。


相关链接:广元市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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