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广元火车站水果摊宰客 | 写信时间 | 2024-02-22 |
信件内容 | 2024年2月22号,我在火车站左手边桥下水果摊,买了一根甘蔗,摊贩说4元一斤,我在还没有做决定的时候他直接拿过来切了称称,一根甘蔗直接卖我35元,实际甘只有4斤左右,在他那里竟然能称出9斤左右,我与他辩解,他态度极其恶劣,不买不让走,要不是我急着赶车,就打算报警跟他耗,希望能够对水果摊贩进行严肃处理,树立广元市良好的市场形象! | ||
回复内容 | 蒲元金:您好,您通过局长信箱反映的“广元火车站水果摊宰客”问题收悉。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并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立即交办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西市场监管所于2024年3月4日前往现场检查,经了解,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执法人员以微信视频的方式与信访人通话,开展现场调解,水果摊负责人黄某(被信访人)现场通过微信赔偿信访人20元现金,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已得到信访人的原谅。上西市场监管所对水果摊负责人黄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改正,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同时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问题为导向,对广元火车站水果摊进行整治,要求做到文明用语、规范经营,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感谢您的留言,如果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西市场监管所详询,联系电话:19961192996。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7日 |
主办单位: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4
蜀ICP备2021017977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82号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