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   无障碍浏览
信件查看
信件主题 价格歧视 写信时间 2019-11-29
信件内容 本人于去年在红亮4S看车,交了定金,打算现在提出,看的另外一款,两个销售员给了两个报价,差了两千,而且只能以价格高的卖给我,且指定了销售员。就因为我先交了定金,优惠就少,没交定金去优惠1.3万,而我交了定金只给优惠1.1万,赤裸裸的价格歧视,请求主管部门调查处罚!
回复内容 魏庆剑:您好!您通过门户网站书记局长信箱反映“价格歧视”一事我局已收悉,并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及时转交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处理。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接到您的投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组织您与被投诉企业进行了现场调解,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您在调解现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好!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19日
微信 微博 头条

主办单位: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4 蜀ICP备2021017977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82号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